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年国际商务(MIB)硕士招生简章
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成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同时也是全国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一所在海内外享有卓著声誉的学院,在其60年的学科发展历史中,始终站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最前沿,引领学科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精英和学术人才。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教师人数120多人,其中教授48人,获得海外博士学位者50余名。教师以国际发表为标志的科研成果已进入国际主流学术界,相关教师近年来已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如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Management Science等发表论文。学院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管为专业硕士兼职教师。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置、引人瞩目的就业前景、多元的生源构成是该项目的特色。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秉承对外经贸大学优秀的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收国际商务学科最前沿的学术成果,研究该领域基础理论和中国实际问题,努力为社会创造知识财富、培养精英人才。 2011年,国际商务硕士首次招收52人,2013年首届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率达100%(含深造出国)。国际商务硕士有56%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50%以上在京就业。2014年第二届学生毕业,不仅就业率继续保持100%,大量学生进入中粮、中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北京国家税务局、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等单位。就业率和就业层次的双高充分说明国际商务硕士的培养适应商务人才市场的用人需求。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通过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利用校内外两种资源、结合课堂教学与商务实践等多种手段,培养能够适应复杂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本项目报考时不分方向。 三、报考条件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 国际商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 2. 参考书目:434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 规定。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015年录取学生均为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学生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5万元。 全日制学生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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