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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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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4: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精品小班 于 2018-10-26 17:09 编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年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考公告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82338424/82335424,学历认证传真:010-82338426,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rz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安排请于11月9日之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携带)和现场确认单(登陆http://gs.uibe.edu.cn/queren打印),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       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88单考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拟招生人数为10名。
       2. 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 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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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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