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年国际贸易学专业单独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在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担任中高层职位;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将本科毕业证书送交“中国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进行认证,在报名时提交研招办审核,凡未经审核报名,后期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复试和录取资格。 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82338424/82335424,学历认证传真:010-82338426,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xlrz 。 3、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3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安排请于11月9日之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 本人二代身份证、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现场确认单(登陆http://gs.uibe.edu.cn/queren打印),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照相。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选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初试 1.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88单考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5日,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 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 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3. 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转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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