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统一标准,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
法学各专业(学术性)——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宁远楼305教室,303教室,224教室;
法律(法学)——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30-15:30 宁远楼107教室,宁远楼219教室;
法律(非法学)——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下午13:30-15:30宁远楼207,教室,209。
面试:
4月15日上午8点30分起法学各专业硕士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4月15日上午10点30分起法律硕士(三年)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4月15日下午12:30点起法硕(法学)面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宁远楼732候考;
面试考场设置在法学院办公室(宁远楼7层)。
三、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2.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培养潜质等。复试内容包括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本学院的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有关的法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英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法学硕士:按照国际法专业和非国际法各专业方向的初试范围统一命题;
法律(法学):参照前一范围另行命题;
法律(非法学):按照国家统一考试范围命题。
3.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题目。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
四、成绩评定标准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
3.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70% +复试成绩百分制*3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照最终总成绩排序,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照相关录取政策进行招生。
五、考生须知:
1.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候考。
2.复试开始后,考生由复试秘书安排,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各考场门口候考。
3.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刻离开考场区域,严禁与其他同学交流,严禁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复试考题,如有违纪者,将以作弊论处,并取消复试成绩。
4.如需要接受第二次面试,请按复试秘书的安排在指定候考区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