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成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同时也是全国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一所在海内外享有卓著声誉的学院,在学科发展历程中始终站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最前沿,引领学科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精英和学术人才。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8人,博士化率超97%,高级职称占比78%, 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教师约41%。教师以国际发表为标志的科研成果已进入国际主流学术界,相关教师近年来已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如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Management Science,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等发表论文。学院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管为专业硕士兼职教师。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置、引人瞩目的就业前景、多元的生源构成是该项目的特色。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秉承对外经贸大学优秀的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收国际商务学科最前沿的学术成果,研究该领域基础理论和中国实际问题,努力为社会创造知识财富、培养精英人才。 2011年,国际商务硕士首次招收52人,2013年首届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率达100%(含深造出国)。国际商务硕士有56%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2014至2023年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领先,大量学生进入中粮、中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四大国有银行等单位。就业率和就业层次的双高充分说明国际商务硕士的培养适应商务人才市场的用人需求。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通过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利用校内外两种资源、结合课堂教学与商务实践等多种手段,培养能够适应复杂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本项目报考时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 国际商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 英语(一),100分;③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④434 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434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前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024年录取学生均为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5万元。 全日制学生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3131 学校研招办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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