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 2023年应用统计硕士(MAS)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应用统计硕士(MAS)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具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经济统计系、数据科学系、数量金融系和应用数学系,以及“统计与决策研究所”、“大数据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智慧数据研究中心”、“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健康与医疗大数据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等专职教师45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师学源结构合理,教学和研究梯队健全,师资力量雄厚,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统计、金融统计、贸易统计、数量金融、风险管理、空间统计、大数据分析等,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与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单位有着良好的合作背景。 统计学院充分吸收统计学科前沿学术成果,结合我校财经类学科特色优势,注重统计理论与应用领域的紧密交叉,面向国内外商务领域、金融领域、宏观经济、数据科学领域,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全球视野的统计精英。 按照教育部对应用统计硕士要求,根据数据时代应用型统计人才的社会需求和培养规律,学院开设“商务统计与商业分析”、“数量金融与风险管理”和“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三个研究方向,主要采用课程讲授、实验教学、案例研讨、专业实习等培养方式,提高学生应用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聘请了一批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研究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定期举办高层次学术讲座,邀请高端学者、业界精英、统计部门专家莅临本项目与学生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培养目标与专业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本项目将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统计人才为目标,整合校内外各类教学资源,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通过优化培养方案、创新教学手段,提高应用统计硕士培养质量。学院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和经济学背景,系统掌握相关经济、金融和商务领域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方法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统计软件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大数据分析、统计决策、金融投资、商务数据挖掘等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代码025200),开设“商务统计与商业分析”、“数量金融与风险管理”和“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三个研究方向。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 五、考试 (一)初试 1. 应用统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 英语(一),100分;③303 数学(三),150分;④432 统计学,150分。 2. 参考书目:432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招生规模:拟定招收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72人(含拟接收推免生)。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设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划线方法和标准由研究生院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而定,被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6万元,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7209 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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