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微信直接登录

贸大考研论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论坛)

快捷导航
法学高分集训营MA高分集训营MTI高分集训营434高分集训营431高分集训营
查看: 2161|回复: 0

[435] 请问在保险合同中,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但是我不是很理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7 10: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学姐你好,我想请问在保险合同中,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但是书上给的确定的方式我不是很理解,像书上说的变更合同条款我觉得应该是改变了被保险人,像订立多种使用的条款也只是确定了范围,但还是无法明确被保险人呀?
答:变更保险合同条款这一条意思是设置一个条款,规定一个补充被保险人,当条款中某种事项成立,比如被保险人1死亡时,补充被保险人会变成新的被保险人。虽说是变更了被保险人,但是具体会变成谁是事先决定好的。而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这个条款首先会限定一个范围,把收到保障的被保险人限定到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举个例子,比如说团体保险,他是并不直接列出每个被保险人的姓名,而是规定,团体中满足条件的个体都是被保险人。(年龄在多少岁以下,参加工作超过多少年等条件)事实上通过条款限定,已经确认了满足条件的被保险人都有哪些。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435专业问答,请咨询VX:kaoyanrobo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贸大考研论坛微信,掌握最新动态!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惠园教育官方公众号!
贸大考研交流总群
385407919 加群请提供论坛用户名
让我们聚集在此,告别孤单奋战,誓入贸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论坛,已帮助数万研友成功考入贸大,提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真题、考研资料、考研经验、招生信息、考研辅导班等信息。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贸大考研论坛 ( 京ICP备18017786号-2 )

GMT+8, 2024-11-23 17:35 , Processed in 0.072111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