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录取研究生中应届生考生网上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的通知
关于2014年录取研究生中应届生考生网上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06-03
浏览次数:1986
录取的应届生考生: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号)的相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 的相关规定,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为此,我校对应届毕业生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和备案。 二、请考生来源为应届生的新生于2014年8月25日前登陆“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编号采集系统”(http://gs.uibe.edu.cn/byzs)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三、新生报到资格审查时,应届生必须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凡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特此通知
转自研招办2014-06-0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