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点 发表于 2012-7-12 17:43:51

2012年10月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公告

2012年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延长至7月15日!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以下简称“学位网”)统一报名信息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研究方向一栏一律填“无”。

1、考生参照“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考条件”中相应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

2、报名前注册。

3、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见电子照片标准)。

4、考生在未点击网上交费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考生核准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网上支付报名费。

6、考生网报成功后,须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二、报名交费

“专业学位全国”报名收费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须于2012年7月10日24:00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易宝支付平台客服电话: 010-59370500(24小时服务)。

客服邮箱: help@yeepay.com(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839号)和转的文件要求,2012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次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登记表所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3日-7月16日(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各报名点公告)

1、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试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2、核验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样表)。

3、考生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报名点存档备查。



重点提示: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不得修改所填报的招生单位和专业类别,如需修改,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已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费。

5、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在报名时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可进行网上预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并承诺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考生一旦点击了“网上交费”,报名信息不能再修改。

8、已网上支付成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名费。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帐户。凡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待退款到帐后,再注销银行卡。

9、2012年10月17日起,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

转自研招办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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