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考试复试方案
202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考试复试方案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
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复试
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全性、
公平性、科学性,学院成立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统筹
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切实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
发现拔尖创新人才,制定本方案。
一 、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
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有效选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
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确保人才选拔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
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
疫情防控工作。
5、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 、复试 方式及 内容
(一)复试方式
1、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
复试平台:采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及“腾讯会议”双平台同
时使用,其中“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为主系统拍摄考生正面并录像,
“腾讯会议”为辅助系统拍摄考生复试环境并录像,同时备用“钉钉”
作为备用平台。
考生设备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相关说明。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3、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二)复试内容
1、面试时首先进行英语测试,然后进行专业综合测试。
2、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生用英语回答面
试教师提出的问题。该部分占总成绩的 40%。
3、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对思想品德情况、
学科领域知识、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成果的综合评测),
综合能力(对社会实践能力、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协作精神、礼仪
和举止的全面考察),以及培养潜质等。该部分占总成绩的 60%。
三 、复试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2021 年 3 月 23 日,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上传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上传下列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
(1)《2021 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复试登记表》
(3)准考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
面内)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生成绩单(须有教务部门公章)
(7)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
B.往届本科毕业生:
(1)《2021 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复试登记表》
(3)准考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
面内)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
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7)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
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
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提交材料须拍照或扫描整理成
一份 PDF 文档,文档命名格式:学院名称-考生编号-学生姓名-专业
名称(按专业目录),单独发放至学院邮箱:uibexinxizgsc@126.com。
(以上电子版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D.由考生签字的纸质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求索
楼 1031 室,邮编:100029。郭老师收,电话:010-64495144,请在
信封外清晰标注:专业名称-姓名-考生编号-资审材料字样。
以上各项材料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
格。
(二)考生网上报到(含测试、抽签、预演等)
1、复试抽签安排:
采用随机软件抽签形式进行复试抽签。学院通过随机软件对参加
复试考生进行随机分组。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监督下,由 3 名以上
工作人员共同执行,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详细记录,将抽签结果
适时告知考生。
2、测试、预演安排
2021 年 3 月 25 日,测试、预演,具体安排如下:
在复试前,每名考生应至少完成一次与报考学院间的测试或预演,
学院向考生强调流程和注意的重点,不符合要求的须进行及时调整,
保证复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复试所要求的所有设备、
平台和软件,提前调试好,熟悉登陆和相关操作,并请务必保持手机
等联系方式畅通。原则上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测试环境应与正式复试环
境一致。考生须严格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测试,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
自负。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在复试前,根据学校安排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
复试承诺书》。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一经签署,须遵守信约,诚信
复试,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测试 预演等相关 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 信息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http://it.uibe.edu.cn/yjsjx/zsxx/index.htm 。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开始时间:2021 年 3 月 27 日上午 8 时 30 分
2、复试流程如下: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上述时间提前 10 分钟准时进入“研招远
程面试系统”的复试考场进行候考,按系统显示的顺序逐一进行复试。
开始复试的考生,在转动摄像头证明所处环境封闭独立之后,抽选数
字,随机软件基于考生抽选的数字随机生成复试试题,考官逐一宣读
试题,考生进行口述作答,考试形式为一问一答。
3、因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可能导致考生
实际复试时间的延后、提前,学院将对复试进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
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并予以谅解。
4、复试前检查基本规范:(详见《远程复试考生要求与行为规
范》)
A. 考生复试期间须保证仅考生一人处于独立封闭空间。
B. 考生须完成“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
频源(考生正前方),使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第二机位”采
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使
复试小组能清晰查看考生所处复试环境, “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第二机位”的
软件选用腾讯会议、阿里钉钉等视频会议系统。
C. 学院端将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
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
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核查,同时对“双机位”进行录音录像。
D. 考生应保证同时准备计算机设备和手机设备,并保持设备网
络和通讯畅通,应准备好满足“双机位”要求的视频采集设备,并须
使用耳麦进行复试。
E. 考生应提前准备上述所要求的视频会议系统作为备用系统,
并保证计算机设备和手机设备均事先安装并注册。保持手机微信开启。
F. 设备、平台、复试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复试。
5、禁止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实
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入学后如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予以公示并记入考生个人
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 、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加权之和,复试不合格的
考生不予录取。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接受社会
监督。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 60% + 英
语面试成绩 ╳ 40%
2、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按 7:3 的比例加权相加,
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次,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录取。最终总成绩计算方
法如下:
最终总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 7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30%
如一个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满分500分),复试成绩为85分,
则最后的加权总成绩为 380÷5×70%+85×30%=78.7。
五 、 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
文件规定。
六、 复试成绩公布及监督
1、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全校复试结束后,根据全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
考试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并及时公示考生拟录取结果。相关信息将
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
示。
2、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电话:010-64495144
申诉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
楼 801 室,邮编:100029。
七、录取
1、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结合考生复
试情况、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
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
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
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2、入学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其他
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相
关流程。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或查实,立即取消
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后一经发现或查实,取消拟录取资格或
取消学籍,予以公示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被追
究刑事责任。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复试,否则一
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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