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发布2017年法学院接收推免生拟录取结果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引爆点 于 2016-10-12 19:54 编辑关于发布2017年法学院接收推免生拟录取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6-09-28
各位报考法学院推免生:根据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将法学院接收推免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9月28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至研招办。
说明:1. 所公示名单上拟录取结果为“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9月29日下午19:00前完成研招网“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拟录取专业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下午17:00,逾期未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我校将在拟录取结果为“待定”的考生中进行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名单将于10月1日公示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递补录取的考生须在10月1日下午17:00前完成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拟录取专业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日下午17:00,逾期未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学院组织的复试部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联系电话:64492151。邮箱:yzb@uibe.edu.cn
转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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