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7日举行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7日举行发布日期:2015-12-22浏览次数:281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日-27日举行。我校考点作为北京市较大的考点,自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启动以来,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考试院的要求,在考务工作上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检查程序和更高标准的防范措施。 周密布置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本次研考前,研究生院协同学校各部门对校园周边、后勤保障、网络环境、安全保卫、教室管理中心等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本次考试我校也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考场设备的维护和升级,完善了身份验证、作弊防控、视频监控、数据安全和应急处置系统。为应对高科技作弊,本次研考的所有考点都安装了侦测、阻断的作弊防控系统。 考试前,学校领导将带队对考务整体工作和各考场进行考前全面检查,我校也将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并严格按照要求布置考场,同时也会要求监考员对在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尤其替考行为,要发现一起、记录一起、处理一起。 违纪作弊将受党纪国法严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1条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目前,《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实施,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配合新的《刑法修正案》的实施,本次研考中,我校将配备公安人员,对考试过程中的替考和高科技作弊犯罪等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多项举措服务考生。我校已经协调学校食堂方便考生考试期间就餐和午间休息;所有考场所在教学楼均设有考区、考场号、等必要的服务设施和明确的指示标志。
转自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2日
页:
[1]